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2018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18〕58号),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以下简称华二黄中)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1、招收2018年学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学生320人;

2、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初一招生分为黄流镇和其他镇片区。

二、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的50%用于招收黄流镇户籍六年级毕业生以及2018年前父母在黄流镇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具有黄流地区学籍六年级毕业生和2018年前在黄流地区购房或缴交社保的乐东县其他镇黄流学籍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向所在学校申请,经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确定招收160人;

2、招生计划的50%面向其他镇招收镇户籍六年级毕业生以及2018年前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随迁在籍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向所在学校申请,经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确定招收160人;

3、学生只能申报乐东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中的一所学校进行摇号,被摇号录取但未因特殊情况而没有按时到校报名注册的,取消其招录资格。

三、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2、购房有关凭证、经公证的租房协议、房管部门证明(在所在镇就读的不需提供)。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务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从网上下载或到学校领取);

2、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3、父、母2018年前购房有关凭证或经公证的租房协议、房管部门证明(办理居住证的不需提供);

4、父、母2018年前办理的居住证;

5、父、母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县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有居住证、不动产登记的可不提供)。

四、时间安排

五、招生录取的解释权归乐东县教育局所有。

六、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

1.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摇号入学申请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务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2018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入学申请登记表

4.2018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务工(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